今天要談的是本書的第六章--排他性法則,其實這章非常的簡短,說的也是前面說過的概念,要用一句話說完本章的重點,就是,能做阿姆斯壯,就不要做艾德林。

 

人類雖然是萬物之靈,但到底人的腦容量還是有限的,所以在我們的心中,每一個位置,每一個儲存格,能對應的,也只有一個品牌,如果那個位子已經有人進去,後進者就別再勉強切入,例如在冷氣的市場裡,日立已經用"夢鄉"這個品牌副標佔據"安靜"這個位子,競爭者要在想用更高的廣告預算強攻這個位子,成效是相當有限的,這不是你花更多的錢,甚至更好的廣告創意,訴求你"更安靜"就能達到效果的,因為在消費者心目中,日立就已經等於安靜了,你只能往省電、強冷等方向去發展作區隔,千萬不要妄想去洗消費者的腦,試想,現代人每天要思考煩心的事這麼多,誰有力氣多花心神去思考你講得對不對,讓消費者不用花力氣甚至還要轉彎思考就能接收到的訊息,才是最有效的。

 

再如飲料界的巨擘可口可能,已經占據了"歡樂"的位子,所以百事可樂就往"年輕"的方向走,麥當勞在台灣長期用玩具、遊戲區綁住兒童的心,幾年前的摩斯漢堡就走向"文青"的速食店,消費者的心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的,看到坑裡有蘿蔔,那就趕快找另一個坑吧!別白費力氣去拔蘿蔔了XD

 

排他性法則,延伸來說,其實也涉及了既有策略的延續問題,市場是動態的,也因此許多行銷人員都有這樣的危機意識,認為必須每年去微調品牌定位,但中間的時間點掌握與調整尺度,真的非常難拿捏,離開了原有的坑,因為市場動態因素去搶占另一個坑,意味著別人也會來搶佔你原有的坑,最慘的情況,就是落得兩頭空,尤其台灣是公認的淺碟市場,消費者的心變動迅速,強如可口可樂,經營爽健美茶,也只保持了三、四年的好光景,筆者尊敬的前老闆曾說過,行銷就是不斷的經營均衡點,但這個均衡點如何掌控,真的需要敏銳的直覺,與經驗的累積,說句廢話,筆者其實也還在努力學習這門藝術。

 

下一章,筆者將繼續介紹"階梯法則",希望下個週末依然能準時為文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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