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要談的是本書的第四章--認知法則,我想這章也是本書中,表面最容易懂,但實際卻最難懂的一章,筆者從事消費品行銷工作四年多,共事過不少行銷和廣告同業,很多人喜歡說行銷人愛天馬行空,愛作夢,愛幻想,但就是因為這個行業產品失敗率高,所以其實在這個行業的行銷從業人員,做事瞻前顧後小心翼翼的反而是比較多的,我們都希望透過客觀、科學的方法,找出適合的商品,填補市場的洞,但誠如書中所講的,行銷是一場認知戰,不是產品戰,重要的是消費者"認知"到你是什麼,不是消費者"客觀評價"你是什麼,買與不買,喜歡與不喜歡,就是一種fu,哪怕你的理性告訴你這東西不好,因此實際上"品質最好"的商品,往往不是"賣得最好"的商品。 

 

我這樣說我想很多果粉不會同意,但我還是拿iPhone來舉例,憑良心以C/P值來說,iPhone的客觀條件絕對不如Android,操作方便度我認為Android更貼近user friendly,常用的效能如續航力、照相能力,iPhone應該都不會是同價位中的頂級品,但消費者的選擇還是這支怎麼看都"不是最好"的手機,因為在消費者的心中,iPhone就是潮,客觀的品質好像已經不重要了。

 

若要舉選舉的例子來說,筆者覺得最直接的就是1998台北市長選舉了,阿扁有政績,又是鄉下窮苦子弟出身,真要認真畫一張PK表,筆者覺得只有身高外型是馬英九勝吧!但選舉最後還是馬英九贏了。 

 

正因為我們渺小,所以沒有所謂客觀,就如同電影駭客任務中的名言,人無法看見選擇看見之外的世界,美醜、善惡,都是人們定義和賦予的價值,在行銷的世界,越鑽研所謂的客觀,想走出完美的一步棋,往往死得越慘,畢竟在市場這個大實驗室裡,無法做到"其他條件不變"這件事。

 

那麼說到底,好像行銷什麼事都沒辦法做了,其實也不是如此,在行銷的認知戰中,我們要做的,就是順著大眾的認知,順水推舟,舉例來說,在台灣,大家都認為日本品牌、日本貨是好東西,所以大家就會拼命去營造所謂的"日系感",例如有茶飲料叫做"御茶園"、"每朝健康",如果要反其道而行,去硬推中國的東西,有間食品業的公司很喜歡橫向移植中國的產品或概念進來,是哪間我就不說了,想當然爾結果不會好,畢竟在我們的認知中,中國的東西不論品質、品味,都是遜於台灣的(當然, 真相我不能這樣下定論,但在大眾的認知當中是如此。)我們自然不會買單。

 

在行銷的世界裡,好與壞都是相對,沒有絕對,沒有所謂完美的一步,只有相對更好的一步,畢竟我們都是這大千世界中的滄海一粟,無法妄想綜觀全局,因為工作的關係部落格的寫作停了一陣,週末將在介紹新的一章--焦點法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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